关于印发《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7日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水环境承载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以水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提升水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加大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的力度,不断改善和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全面实现“县辖区内地表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且县辖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全面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消除黑臭水体,确保县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5%。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加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县城、重点建制镇等城镇生活污水污染,到2016年,实现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以上。
(二)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要求,严格查处企业违规排污行为,发现一家,处罚一家,并要求企业整改到位。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管理不完善的工业企业,大力督促企业改善废水处理工艺、更新废水治理设施,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开展清洁生产,在废水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已有工业园区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各个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三)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展镇区和集市区的卫生保洁和各村的垃圾收集、清运,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长效运行。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对于非法养殖场所,直接拆除,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园,要加强资源化利用,废水、废物必须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研究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
(四)稳步推进历史遗留污染治理
稳步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优先治理危、险、病库,特别是针对历史遗留无主尾矿库要尽快消除安全环保隐患,落实治理措施、责任、资金,尽快完成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雷坪矿区等主要矿区的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治理及矿山地质修复。按照“湘江污染与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及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各类历史遗留类治理项目按期实施完成。
(五)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确保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确保达100%;各类开发建设规划环评执行率确保达100%。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落实企业特征污染物月报告制度和监督性监测,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所有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排污申报,按时足额上缴排污费,规范排污口;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和演练到位,应急物资和人员到位;强化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确保重点企业环境整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职责分工
(一)环保局:1、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2、组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3、组织开展“湘江污染与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按期完成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4、开展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督促重点污染源完成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5、督促强制性企业按时完成清洁生产。
(二)住建局:牵头组织城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督促各乡镇按要求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三)安监局:牵头组织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
(四)农业局:负责科学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推广绿色农药并合理运用用药技术,积极研究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农药对水体的污染。
(五)经科局:督促非强制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验收。
(六)工业园管委会:1、督促园区内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正常运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2、按期完成各类环境治理项目;3、督促企业依法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确保环评执行率100%。
(七)桂阳电视台:负责定期公布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大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而鼓励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创模办已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季、年度综合督查考核内容。对推诿扯皮、无故拖延和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