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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创模办发〔2016〕5号

编辑:陈祎 2016-05-30 11: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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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各单位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7日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5]23号)、《郴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郴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办字[2015]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逐年完成减排目标。

二、减排目标

按期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和重点减排项目,达到环保部、省环保厅及市环保局的考核要求。

三、责任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组织本辖区内各单位和居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家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

2、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综合协调及督促检查考核工作,下达年度减排计划,分解减排任务,落实考核制度。将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企业中,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负责对未能完成减排任务或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责令关停限期整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减排项目的实施。负责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关于主要污染总量减排这一考核指标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财政局:负责落实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负责监督专项资金和减排经费的使用按期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

4、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减排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制定并落实全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关停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重点减排项目的支持。负责制定和调整全城镇污水处理的收费政策,并加强监督管理。

5、统计局:负责及时提供全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等测算污染减排所需的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6、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全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完善城区市政管网配套。负责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与升级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负责督促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7公安局交警队:严格执行机动车国四标准,负责完成下达全黄标车淘汰任务,划定全黄标车限行区域,协助环保部门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管理。按照减排核查核算要求,负责做好各类机动车保有量、注销、注册、转入、转出车辆明细表的汇总报送工作。

8、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国四标准负责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淘汰老旧公交车辆和营运车辆,完成下达全黄标车淘汰任务

9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及其他农业减排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污染减排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将污染减排工作纳入年度政府考核,作为考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及领导班子政绩和大型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对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将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到对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预警监控机制,强化环境执法力度,采取定期通报、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手段;推行排污权交易政策,切实把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控制好新增量。新建工业项目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条件,根据总量指标替代方案实施排污权交易,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来源、平衡方案、排污权交易落实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限制两高一资各项政策,逐步推行和实施主要行业单位产品或工业增加值的污染物产生量评价制度,促进降低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三)进一步加大调度力度,强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对列入国家、省、市目标责任书的重点项目实施公告,对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月调度、季督办、年考核,确保所有目标责任书项目现场督办到位、建设到位。住建部门督促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改造项目进度,确保2016年发挥减排效益,督促各乡镇政府加快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将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减排与养殖标准化建设验收紧密结合,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作为畜禽养殖标准化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运行监管。加大资金投入,财政对运行困难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配套管网建设、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工程减排是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障各项减排工程建设;下大力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在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的稳步提升;加大对农业源污染减排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已形成减排能力的项目加强监管力度,加大环境督察和减排核查力度,切实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现治污成效、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即机动车经定期排气检测合格后,按尾气排放标准核发相应的环保标志,再由相关部门对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高污染车辆)逐步实行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从而达到加速淘汰高污染车辆,减少机动车污染,顺利完成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减排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增强全民减排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污染减排的良好氛围。重点抓好减排项目的落实,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推广污染减排先进经验,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污染减排的监督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应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管,确保进度各责任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确保达标和长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考核,确保成效。办、绩效考核办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列入季、年度综合督查考核内容,督查考核成绩参加全创建、绩效考核排名,列入奖惩内容。对无故拖延,不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将报委、政府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桂阳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表


附表:

 

桂阳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桂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2016年

县住建局

2

桂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升级项目

2016年

县住建局

3

桂阳县工业园区樟木有色工业小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2016年

县工业园管委会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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