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8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经报请县委领导同意,决定今年在中秋节已开展整治的前提下,国庆节期间持续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监督检查专项活动有序有效进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县纪委、县委作风办负责此次活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汇总分析。
二、重点内容和工作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确定以下重点检查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自行检查: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市委、县委“九项规定”精神,对照《桂阳县进一步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桂群组发[2014]25号)确定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方式。
(二)专项检查: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对重点单位(部门、场所)和重点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展监督检查。
1、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用一周的时间对5-8家县直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的情况。
2、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到部分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和超市、卖场,通过实地查看、调阅发票等方式,看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购买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购物卡等情况及实名购买购物卡的执行情况。
3、县交警大队:对重点时段出入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比对分析,看是否存在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4、县公安局:对部分茶楼、宾馆和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看是否存在公款娱乐和领导干部涉赌参赌情况。
5、县公车办、县财政局:对部分重点场所检查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自行选定部分国有企业,组织纪检、审计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项检查。
(三)暗访督查:县纪委、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县委作风办组织对桂阳县范围内部分单位和场所开展暗访督查,并邀请党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和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到部分大型超市、卖场;私人会所、酒店(宾馆)、农家乐;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居民小区、公园景点等,重点检查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1.公款购买礼品;2.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3.出入高档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吃喝玩乐;4.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5.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6.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7.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8.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
三、成果运用
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以问题为导向,灵活运用明查和暗访两种手段,认真查究违纪违规行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自行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督查情况及时汇总,形成总结材料,报县纪委、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相关领导审阅后,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县委、县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切实领会精神实质,依据政策规定开展暗访。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细致,掌握情况务必真实、准确、可靠,注意方式方法,注重礼节礼貌,树立良好形象。
(三)各单位的自行检查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检查必须严肃认真、合理安排,在国庆节前后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报告。县直各单位组织的自行检查情况、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情况分别于10月9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联系电话:4470380)
2014年9月22日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