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岁重阳,今又重阳。从今年开始,重阳节从法律上被正式确定为“老年节”,成为全社会的敬老节日。如何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和赋予更丰富的内涵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以孝为先,关爱老人就是关爱我们的未来。每个人和家庭都有自己的父母长辈,尊老、敬老对于个人而言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孝道和尊重。既要对自己生命的创造者——父母生命尊重,“善事双亲”,“敬养父母”;还要尊重自己的生命。每个人都有老的一天,老年人的今天就是年轻人的明天,关爱老人就是关爱我们的未来。尊老、敬老是每个社会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不仅要“常回家看看”,更要用羊跪乳,鸦反哺之孝,善待身边的的老人,以一种感恩的心来回报他们,进而从狭义的对父母之孝推广到广义的博爱,实现孟子提出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谐社会局面。
老有所为,让尊老、敬老更加关注精神层面。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老有所养在今天已不再是难题。老年人因为年龄的原因,从一线工作和劳动岗位上退下来,由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精神上的寂寞和失落,社会中的不作为而导致精神上的失落,同时也会加快他们的衰老。因此我们在尊老敬老时,要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更多的考虑和关爱。不能只局限于一年一度开个会、聚个餐、发点纪念品,走走过场,做做形式,以此作为对老年人的尊重和重视。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无论是家庭、单位还是社会都应该为老年人创造条件,注重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让他们老有所为,奉献余热,为社会再作力所能及的贡献,感受到自我存在的价值。共同行动,让尊老、敬老拥有更多的社会保障。新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今年7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并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老年节”首次入法,这必将为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的起到极好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但是由城乡二元结构衍生出的留守父母与打工子女分空巢老人现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养儿防老的传统路径没有改变,部分家庭收入微薄难以供养老人。造成社会中尊老、敬老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严重的缺失。社会现实中忽视老人、嫌弃老人、虐待老人甚至遗弃老人、残害老人的实例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不能仅由个人去应对,应由个人和整个社会共同行动,努力创造条件,提供更加多元的养老保障服务,使尊老,敬老理应成为全社会共识和行动。步入老年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阶段。全社会都应该关爱老人,关爱我们自己的明天,让每一个老年人都能度过幸福无忧的晚年。
编辑:陈祎